黑水县十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二十)
黑水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3年1月8日在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苟松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今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州委、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抓牢“政治建设年”“质量建设年”“效能提升年”“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部署,紧扣抓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这条主线,守住了“半点事情不能出”的底线,筑牢了疫情防控安全线,捍卫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生命线。
从严治检,淬炼纯洁,永葆对党忠诚底色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充分配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工作。深入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让检察业务深度体现政治要求,在检察办案中维护党的绝对领导。
抓实政治建设,夯实思想根基。把加强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作为政治建设的重点,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干警职工大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传达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全院干警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式,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州检察院报告专项行动、敏感案事件办理等工作28次,得到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次。
抓实主题教育,筑牢廉洁防线。扎实开展“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政治建设年”“忠诚铸魂,铁纪担当”等活动,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开展廉政教育,树起警示底线,增强队伍纯洁属性。检察长每季度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分析。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组决议”制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
抓实意识形态,把握正确导向。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划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季度认真研判分析队伍思想动态,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部署、有举措、有成效。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的舆情管控理念,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两微一端”、个人账号做好舆情监控,同时做好内容宣传,广泛宣传中央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弘扬法治主旋律,传播检察正能量。
服务大局,善于作为,践行初心使命本色
把检察履职和黑水发展精准对接、深度融合,以更优的检察动能助推黑水发展建设。
抓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认真落实上级维稳工作“九个到位”“六个管住”系列要求,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突队,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严抓细24小时值班备勤。检察长每日蹲点联系乡镇督导基层治理、公共安全等工作,全院干警以“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为切入点,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处置,梳理各自风险点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强化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要素管控,守住了“半点事情不能出”的底线。
主动作为挺身战疫。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全院干警尽锐出战,“检察蓝”就地转岗“志愿红”,用担当践行奉献诺言。头雁领航,检察长第一时间蹲点联系瓦钵梁子乡,实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基层防疫墙。群雁齐飞,9名检察人员逆行而上,参与卡点值守、核酸采样扫码登记、进出人员摸排等志愿者服务;其他干警下沉社区一线,积极开展清洁消杀、矛盾化解、防疫法律政策宣传等工作。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规范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促进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织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护网。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办理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件6件7人,认罪认罚7人,县法院采纳我院的量刑建议7份。
着力护航民营企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上级院的具体实施意见,依法服务保障我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对有条件的涉案企业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机制、堵塞漏洞,促进涉案企业走上依法合规经营的道路。目前正在办理全州首起企业合规改革案件。
助力多彩黑水建设。深挖黑水“大长征、大雪山、大冰川、大彩林”潜力,建成“鹤翔兰萨·冰川彩林”公益诉讼子品牌。《四川法治报》、学习强国平台分别刊载了《“多彩黑水”背后的公益诉讼之路——“鹤翔兰萨·冰川彩林”公益诉讼品牌打造纪实》。建立健全机制,与达古冰川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黑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在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办法》;引入“补植复绿”工作模式,依法探索生态修复或承担替代性补植复绿修复责任;落实“林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责任。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助力“全域旅游”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共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推动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化、社会化发展。
打造“黑水反诈”名片。3月9日,我院挂牌成立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服务中心”,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组建专门力量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县公安局签订了《关于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信息共享工作的意见》,每月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当月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和宣传情况。立足“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帮扶乡共同创建“基层治理——云端瓦钵”,通过办理的真实案例,向群众讲解电信网络犯罪特点、作案手段,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防骗意识。
维护公平,追求正义,注足法律监督成色
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的检察目标,依法监督法律全面、准确、统一实施,坚守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3件2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件8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件8人,不捕8件13人,起诉35件60人,不起诉10件15人,同意公安机关撤回2件2人,合并案件2件2人,正在审查5件6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件,监督撤案2件,行刑衔接案件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1件,看守所日常检察180余次,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发出检察建议4份。与县法院联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活动,助推该类判决有力有效执行。
做强民事检察。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份,法院已采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6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讨薪14件、涉案金额56万余元,涉及未成年人保护2件、涉及金额10万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2件,监督民事执行活动11件,其中达成民事和解9件。
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2件,纠正行政机关执法办案不规范5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完成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各1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2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0份,行政机关整改并回复20件。办理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回应需求,综合治理,增添为民解忧亮色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咨政作用,回应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实质性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社会治理存在的盲区,铺就长治久安基石。
构建未成年人多元保护体系。13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13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发放读物、文具1000余份,受益师生达1500人。“格桑梅朵”未检工作团队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提请逮捕1件2人,不捕1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3件5人,其中不起诉2件4人,1件1人附条件考察期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件1人,人民法院有罪判决1人。向相关单位发出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类检察建议3份,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2件,联合打造 “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专项守护国土国财。我院心系“国之大者”,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聚焦“国土国财”领域公益受损问题,积极开展专项行动 。对我县辖区内涉及“国土国财”领域特别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的国土国财项目进行监督,形成专项报告供县委政府决策参考,得到了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协作体制。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行刑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调查协作、联合督办、专项整治、调研咨询等长效机制,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专项执法和综合执法,以检察建议促进生态环境监管。按照我院建议,公安机关办理林业和草原局移送行刑衔接案件1件1人,县法院已做有罪判决。
注重寄递安全监管。对黑水县各个寄递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全面了解快递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就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能、保障寄递渠道畅通等方面对企业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依法打击寄递违禁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高检院“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4万元。分别与县乡村振兴局、县妇女联合会会签文件,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温度。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黑水县各个行业中聘任了10名同志为黑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检察听证员,聘请4名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切实促进司法公开。召开听证会14次,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听证会66人次,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到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们守住“稳”的底线,保持“进”的态势,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在检察办案、业务竞赛、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先后获得县级以上表彰9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黑水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只有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才能确保检察发展的正确方向;必须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天职,只有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合力合拍,才能不辱使命、彰显担当;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只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才能赢得真心认同、体现工作价值;必须始终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只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才能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才能让县委放心、让人民满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距离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仍有不小差距。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简单办案、就案办案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均衡,法律监督仍有缺位;三是新闻宣传有待加强,外宣工作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激活创新意识、激发昂扬斗志,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将以党的二十大为新起点,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三个务必”精髓要义,紧密结合州院“标准、效能、法治、情怀”工作要求和县委“一地三县六区”发展目标,砥砺深耕、笃行致远、守正创新,努力在新征程上开创黑水检察发展新局面。
一、夯实思想根基,在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上有新面貌
始终坚持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始终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始终以党的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反复学、用心学、系统学,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落细。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完善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严查严防违规过问、干预和插手检察办案问题,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法律监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成就
深度融入中心工作,切实担负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检察责任。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黑水建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前介入涉疫案件,重拳出击邪教、暴恐、分裂等犯罪,坚决打击网络政治谣言,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严惩重罚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生态环境犯罪,提升“鹤翔兰萨·冰川彩林”公益诉讼子品牌亮度,持续发挥制度优势、增强治理效能;全面、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创新能动履职,在提升检察公信力上有新成效
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为契机,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州院和县委下发的目标任务,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促进检察干警自觉、能动、创新履职。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大力推进“数字革命”,结合检察工作深入思考更新理念,严格把控“捕后轻刑率、诉前羁押率、不诉率”三项指标,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合理规划2023年援藏受援工作,学习借鉴内江两级院、海宁市院先进经验,做到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受援,统筹多方力量共同谱写黑水检察发展新篇章。
四、践行司法为民,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有新作为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依法能动履职,依法保障人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新需求新期盼。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电信网络犯罪力度,从严惩治欺老骗老犯罪;充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司法实践,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蓝天;坚决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巩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探索国土国财领域公益监督路径,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新蓝图已然绘就,新征程击鼓催征。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勇毅前行,为高质量服务保障黑水“一地三县六区”建设目标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附:
有关用语说明
“标准、效能、法治、情怀”工作要求:标准,即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思维标准;认真细致、追求极致的干事标准;专业过硬、责任过硬的能力标准。效能,即快,领会精神快、决策快、推进快、见效快;拼,工作拼命干,机遇拼命抢,发展拼命闯;严,用重奖激发热情,用重罚传导压力。法治,即坚持带头学法、严格依法、公正执法。情怀,即保持“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大爱;“功成有我,不必在我”的格局;“心似莲花,清风徐来”的定力。
鹤翔兰萨:意为“黑颈鹤飞翔的湿地”,寄托了检察机关对湿地生态保护的美好愿景,系2021年阿坝州人民检察院针对我州湿地保护而创建的全国首个高原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
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于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行刑衔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过程中查处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打击犯罪合力,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七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20日向国家邮政局发出的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格桑梅朵”:阿坝州检察机关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格桑意为美好时光、幸福;梅朵意为花儿。
司法救助: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因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当事人,由国家通过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
办理涉案企业案件:检察机关对符合合规适用条件的涉企犯罪案件,涉案企业资源作出合规承诺,检察机关督促企业制定计划,涉案企业自愿作出承诺,检察机关督促企业制定计划、完善内控机制、开展合规建设及整改,经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以下简称第三方组织)或者检察机关监督、考察和评估,检察机关参考合规整改考察结论,对涉企犯罪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办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