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日在黑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扎西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民生稳定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基层基础为保障,不断强化检察监督,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推进依法治县和平安、法治黑水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着力保障发展
(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政治安全。以忠诚有为的政治担当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始终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一是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积极参与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工作,扎实做好对敌对势力利用特定利益群体、插手热点案事件的应对处置。二是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的动向变化,深入开展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犯罪活动。
(二)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主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做到了快捕快诉,形成了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2016年11月20日-2017年12月31日下同),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0件13人,审查后,批准逮捕 6件9人,不批准逮捕4件4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27件46人,经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4件23人,人民法院已全部开庭审理,除1件4人尚未判决外,其余均作有罪判决;不起诉9件15人(刑事和解不起诉5件6人、情节轻微不起诉3件6人、存疑不起诉1件3人);正在审查4件8人。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依法管理,积极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深入芦花、色尔古、维古等乡镇,对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监督重点人群管理,参与社会治理。二是加强法律“七进”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参与法治教育和道德建设,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在雁江、石碉楼等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法制宣讲、模拟法庭、观看微电影《迷失的天籁》等活动以及发放我院制作的《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法治宣传动漫画册,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四)立足职能参与精准扶贫,全力保障共享发展。一是以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选派了1名工作能力强的年青同志担任“第一书记”。二是制定服务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意见,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加强实地走访和预防宣讲,帮助完善村务、财务制度,防范基层干部犯罪风险。三是始终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加大对石碉楼乡俄尔村和苦瓜村的帮扶力度,与35户贫困群众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干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贫困户家中,全面了解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找准贫困原因,选准精准帮扶切入点,让贫困群众从思想上、观念上、方法上真正脱贫。一年来,我院为联系村购买电脑、打印机和为贫困户送去粮油等物资共计价值3万余元。
(五)聚力绿色可持续发展要求,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围绕建成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要求,落实服务生态“检察监督、两法衔接、综合整治、生态补偿”四位一体工作思路。一是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加大对盗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起诉2件3人。二是借助“两法衔接”平台,不断加强与环保、国土、林业、水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线索移送和案件通报,积极形成保护和打击合力。三是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通过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督促起诉、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着力保障绿色发展。如:我院对瓦××失火案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赔偿国有林木损失7400元,有效地维护了生态文明建设。
二、坚持反腐倡廉,着力查办预防职务犯罪
我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强化办案措施,细化目标责任,坚决查办大案要案。
(一)依法办案,坚决惩治腐败。2017年,我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10人,初查后立案4件7人,不立案2件3人。立案侦查的案件为贪污2件5人,受贿2件2人,已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公诉部门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件7人,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2件5人(作有罪判决1件1人,尚未判决1件4人)。今年立案查办的4件7人均为20万元以上的大案,如:查办的汶川县羌维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杨××涉嫌贪污、受贿一案,时间跨度大,数额特别巨大。一年来,我院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77余万元。
(二)惩防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我院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系统预防。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到部门乡镇通过预防讲座、召开联席会议、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如:为全县卫计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和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作了一堂“明底线 知敬畏 终无悔”的专题讲座。二是坚持抓好个案预防,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结合查处案件,教育犯罪嫌疑人写一份悔过书,给发案单位提出一份书面检察建议,回访考察搞好一次检查落实情况。三是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加大预防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各类预防法制宣传10余场次,制作反腐倡廉、以案释法等展示牌37块,发放预防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围绕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完成转隶。抓好思想引领,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支持、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度重视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全面掌握转隶人员思想动态和个人诉求,打消思想顾虑,增强认同感、归属感。配合做好编制职数划转、转隶人员档案移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工作,按时间节点,做好了案件线索、涉案款物的清理和人员的转隶等有关工作。
三、坚持保障民生,着力强化监督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延伸职能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推进平安黑水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强刑事检察监督。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核心职能之一,是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进行的全程监督,旨在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一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2人、提前介入重大案件3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书面《检察建议》8份、《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2份、《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4份。一是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深入色尔古、石碉楼、沙石多等乡镇,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侦查活动进行了专项调研和监督,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托×、哈××涉嫌盗伐林木案进行了立案监督,人民法院对该案作了有罪判决。二是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坚决核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突出防冤纠错职责,规范健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侦查手段以及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三是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推动形成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积极开展庭审评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州检察机关自侦、公诉干警及发案单位人员共计60余人旁听了曾开贵(阿坝州公路局原副总工程师)、文斌(阿坝州公路局红星超限监测站原站长)受贿一案的庭审,并对庭审进行了评议,有力加强了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年对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165次,召开联系会议2次,提出口头检察建议4次,书面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对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判情况、执行情况及渉案款物移送、查封、扣押、冻结等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逐人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档案。
(二)做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判决、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对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并于7月1日起全面施行。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职责,是检察监督新的发力点。为全面推开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我院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工作,制定了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完善了开展公益诉讼相关制度,与县农水、环林、质监、国土等部门会签了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资源保护等工作衔接机制文件。
(三)做实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落实依法终结制度,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实行接访、下访和巡防等措施,不断完善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认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融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创新社会治理的整体格局。全年受理控告案件2件,接待来访群众30余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
四、坚持党的领导,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政治保证。牢牢把握检察工作发展的正确方向,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下,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切实按照党委的指示抓好落实。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切实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实践中去。
(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2017年我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4年以来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向政协常委会通报了半年检察工作。此外,积极探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与县司法局有效对接,完成了人民监督员重新审查公示工作和补选、培训工作,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更加科学、组成更加广泛、履职更加规范。
(三)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两个”证据规定,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杜绝一切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取证方式和手段。深化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严格落实刑事诉讼规则关于案管部门保管扣押款物的规定,明确了办案部门的职责划分,加强了对查封、扣押、冻结等涉案财物是否合法的监督。深入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公开法律文书13份,重大案件信息6条。
五、坚持固本强基,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重点,狠抓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确保队伍建设“五个过硬”,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基层基础。
(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将班子建设作为核心任务来抓,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全面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使领导班子树立团队精神,营造出和谐的工作氛围。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带头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在各自的工作中,切实发挥班子的模范作用。
(二)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着力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一是严惩司法腐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坚决整治不正之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坚持优秀典型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深刻警示相结合,促进检察干警养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为约束。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规定,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以司法体制改革为机,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落实检察改革要求,加强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分类定岗工作,举行首轮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及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健全办案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绩考评、错案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加强检察官履职监督,确保权责明晰、权责相当。扎实推进员额制检察官办案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身先士卒,带头办理大要案。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妥善解决未入额检察人员分流使用、权责界限、职业发展等问题,各归其类,各尽其责。一年来,2名干警被州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州优秀检察干警,公诉“9.12”专案组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四)强化检务保障能力建设。检务保障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前提,“智慧检务”是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趋势。一是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的保障格局,充分保障司法办案、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需求。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工作,畅通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持续推进“两房”建设,夯实司法办案物质基础。三是深化科技强检战略,抓好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六大平台”建设,主动适应“互联网+检察工作”,构建全媒体时代检察公共关系,通过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发布各类检察信息165余条(期)。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对新时代发展理念学习研究的不够深入,服务保障新时代下经济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运用检察司法手段加强社会治理工作研究不深、总结不够;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些差距,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面对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思考谋划不够,建立与深入实施检察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检察权运行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2018年检察工作重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为基本途径,进一步落实检察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黑水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五个黑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改《党章》、“两准则三条例”规定,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坚决执行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把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贯彻到检察工作中去,把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执行法律有机统一起来,对于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工作部署及时主动向党委报告请示,确保党的决策部署令行禁止。
(二)坚持依法履行职能,自觉服务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和重点寺庙整治,坚决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高度关注经济金融风险向司法环节传导的现实可能性,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坚决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服务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三)坚持强化监督工作,塑造良好检察形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积极有效开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深化“两法衔接”,切实提升监督实效。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加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服务。
(四)坚持落实改革责任,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在党委的领导和部署下,抓好和监察委员会就线索处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建设,对监察委员会调查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检察权责配置,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健全司法绩效考核制度,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人财物统管和庭审实质化等工作。
(五)坚持加强队伍建设,巩固检察工作基础。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干警践行检察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恪守职业良知,着力培养干警的业务工作能力,规范公正廉洁执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害群之马。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得到了人民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与大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恳请和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对检察工作予以重视与关心。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与民主监督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州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务实有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