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黑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现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对立案、侦查、诉讼、审判、监管场所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二、实行检务公开,推行司法便民措施,密切群众关系,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责任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属于本院管辖的群众举报,切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三、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格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四、遵照“作风转变年”活动中提出的“十严禁”要求,求真务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行网上办公、办案,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案节奏。坚持廉洁从检,严肃办案纪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良好检察形象。
五、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的行为,建立健全机关效能监督机制,严格机关效能管理;进一步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对待,严肃查处,促进干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自觉性。
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院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37—67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