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沟通 携手共进
2016年9月2日,我院侦监部门邀请公安、法院、森林公安、司法局以及本院公诉、案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刑事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就如何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会上,我院就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法院结合刑事审判实际,围绕采信证据标准等方面进行交流,侦查机关则就具体案件的侦查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现场沟通。最后公、检、法、司三家根据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范刑事侦、诉、审工作机制达成三点共识:一是严格依法取证。在具体办案中,公安机关要围绕犯罪构成全面收集证明有罪和证明无罪、罪轻的证据,切实解决办案不细、工作粗糙的问题。检、公要摒弃重言词轻客观及经验主义,树立铁证意识,加强对证据来源、证据形式、取证过程、证明力等重点审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法院则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处理。
二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针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以减少检察院、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和审查判断等方面存在的分歧。同时保证在加快办案进度的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三是建立案件登记制度。建立案件登记制度,侦查机关每月向检察院提供发案、立案、破案件表,以确保检察机关全面掌握案件的数量及案件破案的进程,督促案件快速办理,以提高诉讼效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