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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 检察工作报告
您现在的位置:阿坝州黑水县人民检察院 > 统计总结 > 财政公开 >
2019年度黑水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11-17 点击:次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8月1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五、其他公开事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院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效果与效率并重,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2019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3件24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0件20人,不批准逮捕3件4人。受理公安机关和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20件26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4件16人,人民法院已全部开庭审理,均作有罪判决。不起诉3件3人,正在审查3件7人。


二、机构设置


县检察院为县级一级核算单位,本单位属行政单位,本年未有变化。


纳入黑水县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900.30万元,与2018年1733.36万元相比,减少833.06万元,下降48%。主要变动原因系2018年增加房屋修建; 2019年度支出总计1464.40万元。与2018年2268.10万元相比,减少803.70万元,下降3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房屋修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0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3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31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30万元,占50.80%;项目支出648.15万元,占49.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900.30万元、支出总计1464.40万元。与2018年收入总计1733.36 万元、支出总计2268.10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33.06万元、下降48%;支出总计减少 803.70万元,下降3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房屋修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1727.3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09.87万元,下降23.7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房屋修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7.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万元,占10%;医疗卫生支出24.07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48.56万元,占8%;公共安全(类)支出1163.26万元,占79%;其他支出(类)16.56万元,占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17.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支出决算为24.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为48.5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决算为1163.2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5.其他支出类:16.5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3.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35万元,占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1.2%。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47.59万元减少6.24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3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及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完成预算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0.45万元增加0.04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及巡察工作等公务接待次数增多。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5月6日州院巡察组一行到我院巡察,696元;5月16日州院计财处到我院,610元;8月26、27日州院检察长到黑水县调研,1270元;9月16日松潘县院到黑水开展业务交流,1320元;9月18日州院巡查组到我院巡察,861元;9月25日州院巡察组到我院巡察,220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1.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检察院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万元,比2018年减少101.7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办案案件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开展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教育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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