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6日在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苟松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阿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州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和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扣“四业同优、六片共兴,四向发力、六区共建”工作思路,以“法律监督质效年”为抓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以更大检察作为助推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充分履职,扛起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更大责任,以检察之力助法治成为黑水的靓丽底色。
坚决维护国家社会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斗争精神,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全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件1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人,不批准逮捕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件65人,起诉28件43人,不起诉9件13人,9件9人正在办理中。
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川检十条”和《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20条意见》,对民企人员依法不诉2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发出检察建议2份。开启涉民营企业信访诉求直通车,检察长亲自办理涉民营企业信访案2件,开展走进企业以案释法3次。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办结全州首起企业合规案件,让涉案企业通过合规建设“活下来”“经营的好”。
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5件9人,全力维护受害群众利益,追赃挽损36万余元。立足检察办案,深挖洗钱犯罪线索,目前已摸排线索1件。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防养老保险诈骗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助力服务生态黑水建设。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检察职能,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8件1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与县法院、县林草局等部门联合建立“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常态化开展了“林长+河(湖)长+检察长”督导检查4次,落实“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提升耕地保护质效,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贡献检察力量。
二、聚力平安黑水建设,以更强检察担当筑牢安全稳定基石
始终把平安黑水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坚持稳字当头,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的刑事犯罪,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扛牢维安护稳检察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暴力、盗抢骗等犯罪17件22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护航建州70周年及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做好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及安保维稳工作。强化“法律七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受众3000余人次,为创建平安黑水贡献检察力量。
坚定不移依法惩治腐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完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证据审查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报告、报批、报备等制度。提前介入10件10人,依法审查起诉10件10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5人,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进一步加强了源头治理推进反腐倡廉。
惩防并举治理网络犯罪。持续推进“断卡”行动,严惩互联网领域新型违法犯罪5件12人。保持对帮助网络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起诉4件11人,同比上升50%,让电信网络诈骗“帮凶”无处遁形。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等形式,坚持边打击、边整治、边宣传,创新手段、丰富内容、保持热度,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和反诈能力。
精准施策参与社会治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和不诉率分别为58%、21%,认罪认罚适用率9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2%,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安定。落实诉源治理法定职责,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共性治理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全力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更优检察服务增进民生福祉
不断加强检察监督工作,努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将心比心化解信访矛盾。做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100%。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一系列措施,办理群众信访11件。选聘10名社会各界人士组建听证员库,开展公开听证10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作为第三方参与评议,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尽心尽力为民纾困解难。紧盯群众“烦心事”,全力推进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10件,帮助农民工讨薪4万余元,办理支持起诉追索抚养费案件1件,追索抚养费7万余元。搭建“暖心桥”,用好司法救助机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2件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助力乡村振兴。
精心精细办好民生小案。自觉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履职要求,转变理念抓好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办好各类民生“小案”。关注“头顶”“脚下”“舌尖”安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监督活动5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4次,与相关部门会签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破解老百姓身边的安全问题。
用心用情护航孩子成长。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以“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依托,开展“情景剧”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法治进校园2次,受教育人数达到600余人次。办理未检公益诉讼1件,支持起诉1件,未成年人综合履职1件,与县妇联、县团委、县民政局等签订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服务协议,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
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以更实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刑事检察监督提质增效。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找准刑事诉讼全程监督“关键点”,深化运用刑事诉讼监督专项工作机制,办理监督撤案2件、立案2件,追加起诉2人。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6份,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采纳率为100%。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力度,向相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为100%。
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向好。聚焦民事检察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责,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5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5件。做实和解息诉,履行好法律监督和化解纠纷双重职责,参与办理民事执行和解5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民利,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1件。
行政检察监督逐步做实。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组织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3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9件。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与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工作机制,办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消防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类行政违法监督3件。
公益诉讼检察亮点纷呈。持续擦亮“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品牌,创新履职,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实践基地为中心,辐射7个点位,覆盖全县15个乡镇,构建了“检察+N”多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今年来,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16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份均已回复整改,实现了诉前维护公益目的最佳司法状态。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2件。积极探索“数字检察”,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1件。
坚持不懈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动以学铸魂、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检察业务质效。
举旗定向加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目标和基本要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整改整治等各项任务融入到政治建设和履职办案全过程,检察长带队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3次、研讨4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重大敏感案件、重要事项向县委及州人民检察院请示报告15次,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刀刃向内强化正风肃纪。深入开展“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定力,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全覆盖与干警谈心谈话、听取汇报、签订责任清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8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2次,开展用房、用车、用钱情况自查1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要求干警做到“逢问必录”,从源头上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固本强基夯实基础。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创新搭建青年干部培养平台,优化班子结构。抓好业绩考评机制的健全与落实,组织参加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检察业务培训9期9人次,中检网培训12期58人次,着力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为提升检察人员的素质“充电蓄能”。聘请2名“政风行风监督员”为检察工作打好最强辅助。
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定期走访联络代表委员,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人次。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办理15件。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公开法律文书、案件信息28条。加强检律协作,接待辩护律师阅卷24人次,真诚听取意见建议,让接受监督成为常态。
这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检察理念实现新的转变、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司法公信力实现新的提升,先后荣获全州检察机关先进集体、阿坝州巾帼文明岗等集体表彰4项,表彰优秀干警6名。我们深知,检察工作每一步跨越、每一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黑水发展新形势,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检察监督力度、质效仍需进一步增强,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需求不完全适应,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相对不足,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破解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的力度、举措还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将《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持续做优做实做细“四大检察”,努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黑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奋进之力答好“发展卷”。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门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黑水检察将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着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更好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把“四大检察”做精做细,服务黑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以公仆之心答好“民生卷”。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有效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抓在手上,践行“为人民司法”的担当。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匠心之作答好“法治卷”。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加强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协作配合,凝聚各类监督合力。突出发挥数字检察监督效能,探索检察工作中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持续深化监督机制创新。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民事行政精准监督等工作,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高水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担当之勇答好“自强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各项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找准定位,自觉履职。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教育培训针对性,加强对重点业务骨干的培养。持续稳进、落实、提升,全面提高检察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检察队伍素能建设。
“风好正是扬帆时,不待扬鞭自奋蹄”。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有信心、更有决心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瞄准新目标,栉风沐雨争朝夕,勇毅前行开新局,不负群众所托,以时不我待的干劲、静水流深的稳劲、久久为功的韧劲,奔向2024年的新征程,努力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附:
有关用语说明
法律监督质效年:阿坝州检察机关在2023年开展的专项活动,旨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服务保障阿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川检十条:《新时代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加强合法权益保护、构建多元保护格局、强化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入手,就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10条精细化的规范和要求,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检察机关对符合合规适用条件的涉企犯罪案件,涉案企业自愿作出合规承诺,检察机关督促企业制定计划、完善内控机制、开展合规建设及整改,经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或者检察机关监督、考察和评估,检察机关参考合规整改考察结论,对涉企犯罪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办案活动。
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断卡:为了打击电信诈骗,开展的一项专项行动的代号,主要是切断非法买卖手机卡和银行卡的利益链条。
宽严相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当前我国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基本刑事政策,检察机关在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基本内涵,突出打击重点,做到有宽有严,宽严结合,惩办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将刑事法律的刚性与刑事政策的柔性有机结合起来,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格桑梅朵:阿坝州检察机关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格桑意为美好时光、幸福;梅朵意为花儿。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一手托两家:一方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鹤翔兰萨:意为“黑颈鹤飞翔的湿地”,寄托了检察机关对湿地生态保护的美好愿景,系2021年阿坝州人民检察院针对我州湿地保护而创建的全国首个高原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典型案例
案例一:
被告人李某春,男,原四川省小金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因职务犯罪问题,于2023年2月15日被阿坝州监察委员会立案侦查,阿坝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春涉嫌受贿罪,向阿坝州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指定管辖,于2023年5月17日交由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黑水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6月29日以李某春受贿罪向黑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9月7日,李某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基本案情:2007年底至2015年7月,被告人李某春利用担任理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向某某、艾某某、何某某等13人在股权竞拍、公司经营、项目承揽、项目实施、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27万余元。
案例二:
被告人日某支,黑水县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8月6日被黑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23年11月21日黑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日某支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黑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12月5日黑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日某支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黑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2月18日,日某支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2000元。
基本案情:2023年7月28日,被告人日某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尾号6056、5051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两张银行卡当日交易流水金额为1349241.37元,上述资金包括信息网络犯罪案件被害人王某某、陈某某、张某某等11人转入的资金共计491473.02元。日某支非法获利2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