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在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松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揽,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推进黑水“一极两县三地”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践行阿坝州人民检察院“1396”工作思路和“标准、效能、法治、情怀”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法治获得感。2017年至2021年11月30日,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9件75人,受理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和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11件16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7件60人,不捕12件15人,提起公诉83件117人,不诉27件41人,改变管辖1件2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55件;以诉前检察建议方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
一、积极服务共建共治共享大局,彰显推动“五个黑水”建设的检察本色
着力维护“四个安全”确保社会稳定。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重点惩治强奸、故意伤害、抢劫、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7人,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依法惩治涉枪、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犯罪,起诉43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严厉惩治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39人,守好群众“钱袋子”;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起诉帮信罪2人;精准惩治贪污贿赂犯罪,起诉 12人,净化政治生态,典型案件有:原阿坝州人民医院院长谷某麒受贿1997万元案;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起诉4人,全力守护绿色家园,用实际行动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治理观。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实现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平安黑水建设、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有机结合。以“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为原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批捕5人,起诉5人。针对办理案件发现基层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2020年6月19日,依法向石碉楼乡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培育良好村风民风。2021年,在总结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础上,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诱发的刑事案件,根据主观恶性、犯罪后果和社会危害性等,尽量通过矛盾化解修复社会关系,依法少捕慎押慎诉,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工作质效,更利于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健全控辩协商机制,推动构建多元化法律援助机制,提高律师参与度,推行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关键环节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所有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嫌疑人提出量刑建议,适用率和采纳率为100%,节省司法成本,促进社会关系修复。
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再优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落实最高检“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少捕慎诉”的原则,2020年不起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以检察担当服务“六稳”“六保”。2021年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严格区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违规违法和涉黑涉恶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深入开展涉企“挂案”清理,配合推动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始终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大对石碉楼乡苦瓜村和俄尔村的帮扶力度,选派了5名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干警到村任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与31户贫困群众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深入贫困户家中,全面了解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选准精准帮扶切入点,让贫困群众从思想上、观念上、方法上真正脱贫。2021年与瓦钵梁子乡德吉村133户群众建立联系,以“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为着力点,协助乡村抓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高效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十户联保”、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疫情防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
二、依法履行监督主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
刑事检察精准用力。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核心职能之一,是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进行的全程监督,旨在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我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牢固树立捕诉一体的总体办案监督观,2017年以来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1件2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29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15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60份,参加庭前会议 8次。2021年我院拓宽立案监督案件线索来源,办理一起政协委员来信反映,涉嫌故意伤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案件。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对县法院、县公安局2018年以来609件案件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分别为:法院刑事案件53件、公安局行政、刑事案件为159件、397件)。
民事检察加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检察为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加大农民工权益保护力度,切实解决他们“维权难”困境,2017年以来办理民事支持起诉46件。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支持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以公权力监督为核心,做实行政检察既是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一环。2017年来摸排并办结行政争议化解案件线索2件,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对县法院2018年以来所有行政诉讼案件3件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
公益诉讼又添新彩。按照应立尽立、应诉则诉要求,坚持绿色发展至上,落实服务生态“四位一体”工作要求,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新的着力点,广泛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2017年以来受理案件线索52件,立案52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44件,资源保护领域3件,食品药品领域3件,英烈保护领域1件,等外领域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份,均已收到整改回复;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2021年3月我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前往黑水县烈士陵园开展烈士陵园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构筑英烈保护全方位责任体系,传承红色文化和革命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刑事执行检察更加细化。强化监管场所规范管理,对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82次,召开联席会议24次,向看守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加大对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书面检察建议3份,均已收到整改回复。积极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合法性讯问,对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案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跟踪监督法院财产刑具体执行1次。全面实行接访、下访和巡防等措施,不断完善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受理控告案件2件,举报案件4件,其他信访类案件9件,7日内回复率100%,办理司法救助6件9人,发放救助金7.5万元。
三、坚持司法为民顺应群众关切期待,不断增添检察工作民生温度
注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人,积极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3件3人。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局会签了《教职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将有前科人员挡在校园外;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对未成年被害人性侵实行“一站式询问”的工作意见(试行)》,发布《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1)》并受到县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正在建设“格桑梅朵”黑水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021年对所办理的一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受害人开展亲职教育、心理辅导、司法救助工作,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济,将受害人每月政策兜底保障从原来的335元提高至900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立足职能坚决打好检察“抗疫”。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院党组坚持党旗引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把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工作。制定了疫情期间办案规范指引和监督配合看守所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等工作细则,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办案机关、律师远程提讯、会见120余次,确保疫情期间执法办案规范有序。强化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主动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围绕“一极两县三地”“五个黑水”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主动参与生态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始终把“以案释法”作为法治宣传的主要抓手,在庭审过程中通过示证质证、法条解析、发表公诉意见等方式,深刻剖析犯罪的原因,阐述其社会危害性,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培根铸魂狠抓自身队伍建设,锻造永葆本色的检察队伍
于教育整顿中筑牢政治忠诚。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先后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干警职工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精神,成立我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5个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传导压力,确保教育整顿责任落实、任务落地。上好了政治教育“第一课”,开展各类专题学习17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6篇。上好了党史教育“必修课”,开设“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读书班61次,参加人员1342人次,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2次、祭奠烈士陵园1次。上好了警示教育“安全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7次,组织参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2次,听取纪委监委领导作廉政教育报告1场次,撰写心得体会和庭审感言67篇。上好了英模教育“榜样课”,观看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宣传片3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共22篇。选树阿坝州“十佳政法干警”1人,黑水县“优秀政法干警”1人,黑水县优秀共产党员1人。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用严实的作风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问题,修订完善制度,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
于作风建设中淬炼干净担当。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提升队伍政治素养。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中心组(扩大)研讨会、支部大会以及党小组会,实现学习教育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健全和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均由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院领导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三个规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全院干警每月定期如实填报,引领干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与干警谈心谈话310余人次。
于阳光检务中保证公开公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13次,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学生等1000余人次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检务公开活动,走访代表委员52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28件。严格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重视不捕不诉案件听证工作,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27次。深入推进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公开法律文书82份、程序性文件18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80条、法律文书81份、重要案件信息46份,撰写简报759期,微信推送262条。
五、深化改革成果提升程序效能,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
稳步发展中落实检察改革。2017年完成“两反转隶”,围绕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做好了编制职数划转、转隶人员档案移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了案件线索、涉案款物的清理和人员的转隶等工作;完成分类定岗工作,落实检察改革要求,加强人员分类管理,举行首轮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及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2019年按照高检院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完成了内设机构“3+2”的大部制改革,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优化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打开检察职能新格局。
多措并举强化检务保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的保障格局,充分保障司法办案、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需求。谋划预算编制工作,畅通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深化科技强检战略,抓好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办理各类检察技术案件34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技侦大楼和信息化建设,并于2020年6月投入使用,为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了硬件保障。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做好保管利用工作,2021年1月我院档案规范化管理通过“省一标”验收。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体会到,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望过去五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服务大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履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要求。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县委“334”工作思路,紧紧抓住“生态、发展、民生、稳定、作风”五个关键,对标“六个干在前,走在先”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进一步强化法治自觉,坚守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进一步强化检察自觉,更好履行法律监督的宪法职责,有力提升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切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培育黑水县“两化互动,多产共融”复合经济新形态、确保“六区”建设高质量推进保驾护航。
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传承红色基因,锤炼鲜明的政治品格。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于为党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捍卫党的绝对领导。赓续红色基因,发扬长征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改革创新精神,自觉把政治融入业务之中,从讲政治的高度办好各类案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是以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成效为导向,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做强法律监督。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职责定位。以创建高质量“基层治理样板区”为抓手,把保护“三农”作为重要着力点,保持对农村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积极参与“七大保护行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进“无诈县”创建。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深化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聚焦群众关心关切领域,坚持法治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
三是突出创新引领锐意进取,毫不动摇推进检察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理念不断更新中自我革新发展。持续落实员额制检察官办案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大要案,发现、解决监督办案和检务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提升办案质效和监督质效。紧抓绩效考核指挥棒,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遵循司法活动一般规律、检察工作自身规律,打开新思路,不断提升程序效能。
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铁军。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系统大局、法治思维、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和基层基础等建设。狠抓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科学选人用人,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专业能力素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锻造清正廉洁品格,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考题已经列出,我们的答卷正在写就。本次会议以后,我们将认真研究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着力更高起点,更高目标。在各位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取得新突破,以只争朝夕、抓铁留痕的工作作风,为高质量推进“六区”建设、开创黑水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有关用语说明
1.“1396”工作思路:突出一个中心: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阿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扬三种精神:长征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改革创新精神;聚焦九项重点:四个安全,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五项监督,即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创新未成年人检察;抓牢六项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法治思维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系统大局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基层基础建设。
2.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刑法》第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3.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于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5.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①准确区分经营活动中的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②严格适用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③依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而给付“回扣”“好处费”的行为;④准确区分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犯罪;⑤准确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⑥通过立案监督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⑦帮助民营企业防控风险;⑧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⑨明确可以不批准逮捕的情形,能不捕的依法不捕;⑩明确可以不起诉的情形,能不诉的依法不诉;⑪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
6.“四大检察”:指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即“四大检察”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7.生态“四位一体”工作要求:专业化法律监督、精准化犯罪打击、恢复性司法实践、整体性综合治理。
8.“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
9.“格桑梅朵”:阿坝州检察机关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格桑意为美好时光、幸福;梅朵意为花儿。
10.“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11.“六大顽瘴痼疾”: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是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三是违规参股借贷;四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六是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司法掮客。
12.“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13.“两反转隶”:根据党的十九大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三个部门的职能、机构、人员全部转隶到监察委员会。
14.“3+2”大部制改革:检察院内设机构进行改革,由原来的九个部门合并为五个部门,即三个业务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两个综合部门:政治部、办公室。